当前位置 医院首页   -     -   临床教学   -   广东药学院临床医学院实习生行为准则
2015/7/13
    1、必须遵照广东药学院临床医学院 《实习医生守则》和《实习医生职责》及有关条文的要求。
    2、实习生在医院实习期间,受广东药学院临床医学院和各实习医院的双重领导,主要由实习医院直接领导和管理,包括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医德医风教育、文体活动、生活管理等。
    3、必须遵守实习医院和科室的有关规章制度。
    4、要尊敬老师,用虚心和感激对待老师的辛勤劳动。
    5、配合实习组长,做好学生自己管理自己的工作。并通过组长,搞好同学与实习医院的联系。
    6、在结束各科实习前必须做好转科鉴定有关表格的填写工作,对实习记录、自我鉴定、实习情况、主管病种的填写,要严肃认真、如实准确、及时完整,并主动递交给有关老师鉴定、签名。
    7、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节约用电。离开宿舍要熄灯,关闭空调、风扇等电器的电源。不得随便用处方笺、检验单、病历纸等作其它记录用纸和稿纸。未经允许,不能将病房和手术室等医院的物品(如手术器械)带回宿舍。
    8、做好卫生、安全用电、防火、防盗工作。宿舍不准私自留宿他人过夜。
    9、要爱护患者,使他们早日恢复身心健康,不能只为学习而增加病人的痛苦,要在为病人的服务中,学习为病人服务的本领。
    10、在医院上班的时候,必须佩戴胸卡,仪表端庄,工作服整洁,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到病房、课室(示教室)等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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