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
20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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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药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年第一临床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部实施“申请-审核”制。为做好博士招生工作及提高生源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制定本单位的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设立由研究生院、临床医学院相关领导及教学管理人员组成的“资格审核组”,负责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三)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若干“材料评审组”,负责对材料进行评分,对考生进行初选。每个小组由5名及以上博士生导师组成。

(四)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若干“综合面试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复选,每个小组由5名及以上博士生导师组成,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原则上应参加审核工作。

二、选拔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二)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同时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

(四)强化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学术成果等的综合考核,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三、申请类别

本院接受申请类别均为“申请-审核”制,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选拔范围主要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和能力、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39月前取得硕士学位)。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申请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

报考定向就业的申请人报名前必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证明》。申请人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申请人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纠纷由申请人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由此造成申请人不能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的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和能力、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39月前取得硕士学位)。

(四)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本科或硕士阶段或工作经历具有相关专业学科背景。

(五)英语水平要求

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①CET-6425CET-4500分或IELTS6TOEFL80GRE325TEM-460WSKPETS 5)考试合格;②在英语国家(地区)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需提供驻外使领馆提供的官方证明);③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或最重要通讯作者(排名最后一位)发表专业性的学术论文。

外语水平证书有效期十年、学术论文有效期五年。

(六)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附推荐信。

(七)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八)现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530日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九)现役军人报考的要求及办法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申请-审核”流程

博士生“申请-审核”制的考核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核、初选、复选、录取等。

(一)网上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核流程详见《广东药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jsxy.gdpu.edu.cn/info/1012/2159.htm)。

(二)初选

“材料评审组”专家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英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等三个方面用打分的方式进行初选,初选总分100分,其中英语能力占30%、科研潜质占40%、基本素质占30%

专家审核后独立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再按研究方向根据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申请人名单,进入复选阶段申请人人数与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3:1。初选结果将在4月中下旬于新葡亰496net(第一临床医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栏目中公示5个工作日。

(三)复选

复选时间为5月上旬,具体时间及安排将提前5天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新葡亰496net(第一临床医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栏目上公布。复选形式为笔试+学术报告面试,笔试满分100分;学术报告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外语水平(20分)、学科前沿知识(10分)、专业知识(20分)、科研能力(30分)及综合素质(20分),满分100分。

1.笔试:复选阶段将统一举行笔试,考试形式为开卷,主要考察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从专业角度剖析某一热点/研究问题能力;

2、学术报告面试:申请人将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内容以PPT形式进行阐述,时间不少于20分钟。期间“综合面试组”专家将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及心理状况、英语水平、学习(工作)态度、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学科前沿知识、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进行提问考核。

以上2部分若任一部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学术报告面试中,思想政治及心理状况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档次,其中判定为不合格档次者不予录取。

(四)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按各方向申请人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初选成绩×20%+笔试成绩×30%+学术报告成绩×50%

综合成绩经学校研招办审核后,将在新葡亰496net(第一临床医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栏目中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审定。学校审定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全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为10个工作日。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建立招考过程监督保障机制,监督、规范招考流程,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申请-审核”制的积极作用。

(二)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学部申诉,电话:020-87616545;若仍有争议,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诉,电话:020-39352060

(三)博士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20-39352093

(四)申请人在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广东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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